院发字[2019]16号 《东北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录取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量: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管理工作,有效提高生源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依据学校与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鹏”)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宣传与招生活动,由经学校授权的奥鹏所属共建共享型校外授权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在学校指导和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学习中心招生资质的取得以学校每年颁发的《东北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授权书》为准,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信息应以学校提供给奥鹏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的入学资格、报考时间、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科目、学历文凭、学位授予和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为准。各学习中心不得发布模糊、虚假和违规招生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招生承诺。未经许可,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或发布招生广告。

第四条 学习中心应在学校项目授权区域内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严禁跨省区或点外设点组织招生、组织生源,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

第五条  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学校经由吉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报名测试费标准。除学费和报名测试费外,不得以学校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各类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第六条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工作人员及其他有意愿从事上述职业的社会人员。

第七条 报名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学生须具有高中或中专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持非国民教育系列或非高级中等教育证书者,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第八条 报名流程:

户口所在地为报读学习中心所在省份的学生(以下简称“本地学生”)。

1.学生报名时,先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照片3张。免试入学者须同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原件。

2.经所报名学习中心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测试费(免试者只交报名费)。

3.学习中心将学生信息录入奥鹏学生管理平台,同时完成对报名学生和批准免试入学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和电子照片采集、上传等工作。

4.报名完成后,学生应及时核对、确认平台生成的学籍简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均有学生本人承担。

户口所在地为非报读学习中心所在省份的学生(以下简称“外地学生”)。

外地学生报名时,除需提供上述本地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扫描件,或在其所报读学习中心所在地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扫描件(陕西省学习中心可为异地学生提交陕西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人口流动证明),并由所报读学习中心上传学生管理平台,以便奥鹏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核验。

其他报名流程与本地学生报名流程相同。北京市、广东省所属学习中心的异地学生报名不进行证明材料审核。

第九条 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招生限制政策,学校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结构,并结合学院规划与各地区的实际招生情况,制定相应的招生策略和招生计划,实施按计划招生的相应管控机制。招生策略和计划应经学院招生部门集体研究制定,并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条 入学资格审查是招生录取工作的基础,是维护学生权益和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保障。工作流程如下:

1.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的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上传至奥鹏平台。

2.平台自动读取学生身份证所显示信息,对报名学生是否为异地生源进行自动判别,将依身份证信息判别为外地学生的学籍状态自动标注为“疑似违规”。其中,身份证号码所属区域与所报名学习中心省份不同但住址为该省份的,自动标记为“疑似误判,是”。身份证号所属区域、地址都与所报读学习中心省份不同的,自动标记“疑似误判,否”。

3.奥鹏东北师范大学项目的奥鹏有关部门,经授权负责对通过入学资格初审和平台自动标记为“疑似误判,是”的学生信息进行第二次审核。

4.平台自动标记为“疑似误判,否”的学生信息,由学院招生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第三次入学资格审核。同时,由第三次资格审核人以外的其它人员于招生后期针对疑似违规的异地学员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5.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和未通过的学生名单均须奥鹏学生事务部签字确认后统一上报学院,由学院招生部门进行终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第十一条 除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外,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必须经入学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入学资格。

免试入学条件:(1)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不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2)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申请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准考证及成人高考成绩)。

入学测试分为纸考、机考两种形式。纸考测试是指经学习中心申请,学校同意后组题并印制试卷,由相关工作人员携带试卷到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现场考试。机考测试是指学生在报名学习中心使用计算机通过奥鹏平台完成测试。参加机考测试的学生可进行多次测试,并以其最高分作为最终登记成绩。

第十二条 凡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并在入学测试中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报名学生,按照通过测试时间分批次,由学校依据测试成绩择优进行预录取。每批次的预录取学生名单均需经招生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与相应档案资料的留存备查工作。每批次预录取结束后,报名学生可在奥鹏平台进行查询并自行打印预录取通知书,学生的最终录取名单以学籍注册名单为准。最终录取名单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按照规定,学校应每年两次上报现代远程教育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授权校外学习中心和录取学生名单。

经学院党政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信息,含最终录取名单(每个学生28项信息),均应由招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任务。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相关专业的学生,如出现下列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严禁非中等教育毕业生和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或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若有此情况发生,不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追回其在学或毕业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名考生(含免试入学者)均需对提供的证书、证件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不符合规定学历条件或持伪造证书、身份证及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报名的学生,不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追回其在学或毕业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3.外地学生报名时,必须保证核验部门在校验期内能够准确无误联系到本人。若出现电话多次打不通、电子邮件不回复且学习中心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4.外地学生报名时,如无法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将被视为违规生源,学校将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此前下发的《东北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录取管理办法(试行)》《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持异地身份证报名学生录取规定》和《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现代远程教育招生与考试工作规定》一并废止。

附件:

1.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流程图

2.录取工作流程图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6日